罗源湾之窗

发表于: 2010-7-19 09:48:2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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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源县城区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2010-201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发展目标,落实国家和地方关于房地产开发的调控政策,加强城市住房建设的指导和统筹,促进本市住房建设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编制本规划。

第二条 本规划根据《建设部关于做好住房建设规划与住房建设年度计划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规[2008]46号)、《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国办发[2006]37号)、建设部《关于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建住房[2006]165号)等文件精神,以《罗源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和《罗源县城市总体规划(纲要)》(2008~2020年)、《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2010-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的通知》(闽政办[2010]146号为依据,结合我市房地产的调控政策和实际情况,进行编制。

第三条 本次规划的范围为《罗源县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年)(纲要)》确定的中心城区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含松山新区),规划期限为2010~2012年。

第四条 本规划坚持以满足中低收入层次居民的住房需求为导向,,突出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建立符合本市实际情况的住房建设模式和消费模式,引导和促进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发挥住房作为国民经济基础性配套设施的重要作用。

第五条 本规划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的一项专项规划,既是对城市总体规划的落实,也是对十一五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的延续,是指导罗源县城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依据和准则。凡在规划期限内进行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活动均应符合本规划;与住房建设相关的各项政策、计划,应与本规划协调。

第六条 本规划包括文本和图件两部分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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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9 09:56:0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章   住房现状及需求
                                                                                                                                             
第七条 规划区住房现状
截至2009年底,中心城区(含松山新区)常住人口可达7.6万人,城区住房建筑总面积271.8万平方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5.76平方米,户均住房0.91套。

第八条 人均住房建筑面积预测
根据现状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指标,结合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情况,规划预测2012年底,城区住房建筑总面积可达322.55万平方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1.7平方米。

第九条 规划区人口规模
规划期末城市人口规模采用已通过建设部纲要评审的《罗源县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年)》预测的城市人口标准进行分析, 预测2012年末,中心城区的人口为10.07万人。

第十条 规划期限内保障性住房需求
根据城市人口发展规模及城市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预测,结合城市老城区危旧房改造、港区建设吸引外来人口的住房计划,充分考虑到目前市场的住房发展情况,预测城区在规划期内的住房需求总建筑面积为50.75万平方米 (按年均增长16.9万平方米),其中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5.75万m2,占规划总量的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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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9 10:00:0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章     保障性住房建设目标及计划

第十一条 住房建设总体目标
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和谐社会目标,建立符合本市实际情况的住房建设模式和消费模式,满足城市居民日益增长的住房需求,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得到妥善解决;规划期内,实现“供求关系基本平衡、供应结构基本合理、住房价格基本稳定、保障措施落实到位”。

第十二条 结构控制目标
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加大保障型住房的建设投入,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确保城区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总面积中,套型建筑面积90 m2为主,120 m2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达到70%以上;确保城区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年度土地供应量不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确保规划期内,城区新审批、新开工的住房面积中,保障性住房面积所占比重达到10%以上。

第十三条 住房建设总量目标
规划期内新建住宅5517套,建筑总面积约50.75万平方米,其中建设普通商品房建筑总面积45万平方米,建设商品房套数4500套;建设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5.75万m2以上,1017套以上。
规划期内保障性住房占住房的总建筑面积的11.3%以上。

第十四条 保障性住房建设
规划期内,以城市低收入家庭为对象,进一步建立健全城市廉租住房制度,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
加大旧住宅区改造力度。以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为对象,结合城区工业产业的发展,积极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限价商品房建设。
到2012年末,使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得到明显提高,外来人口等住房困难群体的居住条件得到逐步改善。


14.1 建设规模
2010-2012年内规划建设四类保障性住房1017套以上,建筑面积5.75万m2以上。
1、廉租住房:建设廉租住房450套,建筑面积2.35万m2。
2、经济适用住房:规划期内建设567套,建筑面积3.4万m2。
3、公共租赁房:根据实际需要,由政府投资或由企业、村集体等各类主体投资建设。
4、限价商品房:以旧城改造区政策性安置房为主(不计入统计)。

14.2 建设标准
廉租住房:廉租住房以一居室和两居室的小套型住房为主,满足居住生活的基本需求,套型建筑面积标准为35~50 m2。
经济适用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以两居室的小套型住房为主,套型建筑面积标准为60 m2左右。
公共租赁住房:以一居室和两居室的小套型住房为主,满足居住生活的基本需求,套型建筑面积标准为60 m2。
限价商品住房:限价商品房建设以两居室的住房为主,套型建筑面积标准为90 m2为主。

14.3 保障范围
经济适用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保障对象为本市城区低收入家庭中的住房困难户。
廉租住房: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为本市城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最低收入家庭;保障方式以实物配租和租金核减为主,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为辅。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为引进人才或签定长期用工合同的外来员工。
限价商品住房:罗源县城区中低收入阶层。

14.4 资金保障性政策
经济适用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一律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等各种行政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按规定应收取服务费的按低限收取。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小区外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由政府负担。
廉租住房:新建廉租住房,涉及到本县的行政性收费全免,经营服务性收费按有关规定给予优惠。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租金收入及其他税收,按国家规定给予优惠。
公共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包括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也包括工业园区管委会、村集体、企业等各类主体投资建设的项目(含公共租赁住房、政策性租赁住房、经济租赁住房,以及人才公寓、周转房、外来工公寓、农民工公寓等)。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集体宿舍。其相关优惠政策以国家有关规定为准。

第十五条 保障性住房分区建设计划
15.1    中心城区  
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建设867套,50000 m2(限价房不计)。
1、廉租住房(含部分公共租赁房)南洋小区300套,16000 m2;
2、经济适用住房  (南洋小区)    567套,34000 m2
3、限价商品房: 以折迁安置政策性住房为主,根据旧城改造具体时间表进行。
4、公共租赁房:包括政府投资建设,也包括村集体、企业等各类主体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房。
15.2   松山片区  
规划期内松山片保障性住房建设150套。7500 m2。
1、廉租住房(松山区蓝湾明珠小区)150套,7500 m2;
规划期内建设四类保障性住房合计1017套,建筑面积5.75万m2(限价商品房暂不统计)。
2公共租赁房:包括政府投资建设,也包括罗源湾开发区、工业园区企业、村集体等各类主体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房。
第十六条 保障性住房年度建设计划
16.1 2010建设计划
建设保障性住房建筑总面积23000 m2。
其中:1廉租住房220套、11000 m2
其中:160套——南洋小区8000 m2
(包括09年已安排40套,2000 m2)
60套——蓝湾明珠小区3000 m2
2经济适用住房12000 m2(200套——南洋小区);
3、公共租赁住房:根据实际需要,由政府投资或由企业、村集体等各类主体投资建设。

16.2 2011建设计划
建设保障性住房建筑总面积21500 m2。
其中:1廉租住房180套,9500 m2
其中:40套—— 南洋小区2000 m2
50套—— 南洋小区3000 m2
90套——蓝湾明珠小区4500 m2
2经济适用住房12000 m2;(200套——南洋小区);
3、公共租赁住房:根据实际需要,由政府投资或由企业、村集体等各类主体投资建设。

16.3 2012度建设计划
建设保障性住房建筑总面积13000 m2。
其中:1廉租住房50套、3000 m2
划                                                 50套—— 南洋小区3000 m2
2经济适用住房10000 m2(167套——南洋小区);
3、公共租赁住房:根据实际需要,由政府投资或由企业、村集体等各类主体投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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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用地供应计划和空间布局

第十七条 住房用地供应原则
17.1    坚持集约用地、节约用地和城市布局紧凑发展的原则。
17.2    重点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用地供  应。
17.3    坚持新增用地供应与挖掘存量土地相结合,积极盘活闲置土地。

第十八条 住房用地供应目标
规划期内,保障性住房所在地块总用地13.28公顷,总建筑面积42.73万平方米。其中保障性住房规划期内总建筑面积是5.75万平方米以上,规划期内保障性住房的土地供应量总和为1.5公顷(限价房不计),占规划住房建设用地面积的11.29%。

第十九条 布局原则
19.1 符合城市发展总体空间结构的原则。按照城市结构和功能分区,加强分区指导,引导住房建设,形成布局合理、配套完善、环境良好的居住功能区。
19.2 强化公共交通引导的原则。充分考虑中低收入家庭生活对交通设施条件的需求,在公共交通干线和站点周边优先安排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
19.3 推动就业与居住均衡发展的原则。与城市功能定位、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相协调,增强住房空间布局的合理性、类型的多样性、选择的灵活性,推动产业与配套住房的平衡发展。
19.4 促进社会公平与融合的原则。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对住房的需求,按照“大融合、小分散”的空间分布模式,鼓励和引导各种类型、各个层次、各类群体住房的相对混合布局,避免社会排斥和隔离,促进和谐社区建设。

第二十条 分区布局
规划根据城市分区功能和城市近期主要的发展方向,保障性住房建设主要选择城市基础设施和配套公共设施相对比较齐全的中心片区和松山片区。

20.1 中心城区
规划期内确定南洋小区用于商住房建设,总用地4.28公顷,其中用于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建设的用地面积是1.16公顷。

20.2 松山片区
规划期内供应蓝湾明珠小区用于商住房建设,占地9.0公顷,其中用于廉租房的建设用地是0.34公顷。


第二十一条 住房套型结构控制
为加大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建设力度,根据建设用地区域条件、土地成本等实际情况,按照“总量控制、区域平衡”的原则,进行分片控制。
23.1 一类控制用地  
指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为主120以下的住房面积占开发商品住房总面积为45%的商品房用地。(已建商住用地)
23.2 二类控制用地  
指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为主120以下的住房面积占开发商品住房总面积为70%的住房用地,(待开发商住用地)
23.3 三类控制用地  
指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此类用地套型建筑面积全部在90平方米以下,用地总面积2.5公顷。


第二十二条 年度用地供应计划
22.1 2010年度用地供应计划
城区:南洋小区
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2.00万m2,用地面积0.46公顷
松山区:蓝湾明珠小区
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0.3万m2,用地面积0.14公顷。

22.2 2011年度用地供应计划
城区:南洋小区
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1.7万m2,用地面积0.40公顷。
松山区:蓝湾明珠小区
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0.45万m2,用地面积0.20公顷。

22.3 2012年度用地供应计划
城区:南洋小区
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1.3万m2,用地面积0.30公顷。

规划期内用地:2010年0.60公顷,2011年0.60公顷,2012年0.30公顷,共计1.5公顷 (公共租赁房用地根据实际需要提供,限价房用地按城区旧城改造时间表计划供应,不计入本次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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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2010保障性住房建设实施计划

第二十三条 2010年度实施计划
建设保障性住房建筑总面积420套、23000 m2。
其中:1廉租住房220套、11000 m2
其中:160套——南洋小区8000 m2
(包括09年已安排40套,2000 m2)
60套——蓝湾明珠小区3000 m2
2经济适用住房12000 m2(200套——南洋小区);
3、公共租赁住房:根据实际需要,由政府投资或由企业、村集体等各类主体投资建设。

2010年度保障性住房用地共计0.60公顷。
城区:南洋小区
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2.00万m2,用地面积0.46公顷
松山区:蓝湾明珠小区
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0.3万m2,用地面积0.14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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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9 10:03:4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六章     资金保障与实施措施

第二十四条 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逐步扩大保障范围,并将“低保家庭、残疾家庭中的住房困难户纳入政策保障的重点范围。

第二十五条 资金保障——1、按照租金补贴和实物配租相结合的方式,提取县财政收入的相应比例用于建立长期稳定的保障性住房财政预算资金来源;  2、将规划地块的土地出让净收益的10%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的全部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 3、向上级政府申请保障性住房的配套经费;  4、向社会投资、金融机构等渠道扩大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资金来源; 5、确定廉租房、公共租赁房的产权为政府所有,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保障性住房的准入机制和退出机制,加强租金收入的投资与动态监管。

第二十六条 规范发展经济适用住房。严格执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标准;经济适用住房不得直接上市,满五年后可由政府优先回购;加强建设、销售、流转全过程管理,从制度上制止违规购买、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切实发挥经济适用住房的保障作用,真正解决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

第二十七条 严格土地管理,规范住房土地市场。根据罗源县住房供需和市场运行动态监测情况,科学合理编制土地供应年度计划,确定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规模和结构;坚持土地供应市场化改革方向,全面实行商品住房项目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制度;加大政府土地储备力度,完善和推行土地一级开发制度,确保政府掌控土地一级市场,保障政府对市场的调控能力;加强对房地产开发用地的监管,依法加大对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严肃惩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十八条 规范住房市场秩序。坚持整顿规范和促进健康发展并举,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动态监测体制,不断完善统计与信息披露机制,通过对房地产开发建设实施全过程监管,进一步规范整顿房地产交易秩序,将对违法行为予以披露,努力营造主体诚信、行为规范、监管有力、市场有序的房地产市场环境。

第二十九条 加强对住房建设项目的管理,在规划审批、施工图审查、开工许可、工程验收等环节中,严格把关,保证规划内容和套型结构比例落实到位。

第三十条 加强建设过程中的动态跟踪管理。由县建设局、县国土局、县发改委等部门负责,定期对住房建设规划的落实情况,特别保障性住房建设指标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总结分析房地产市场的建设情况,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确保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规模和建筑质量。

第三十一条 在规划实施过程中,需调整住房建设用地时,应报罗源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其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为主12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占住房建筑总面积的比重应控制在70%以上。

第三十二条 全面推广节能建筑,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新建住房的各项指标必须全面达标。

第三十三条 加强住房建设过程的管理。在进行住房建设时,要同步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和配套公共设施的建设,公建配套要按照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的要求,以落实社区公建设施网格化配置为重点。

第三十四条 加强住房建设用地规模的控制,在审批城市住房建设项目时,旧城区单项开发住房用地规模不得小于2公顷,新城区单项开发住房用地规模不得小于3公顷。如受到自然条件、现状建设条件等客观因素的制约,用地规模确实不能达到规定要求时,在建设过程中,应充分考虑与周边建筑的关系、交通的衔接和环境的协调。

第三十五条 本规划一经批准,建设、规划、发展改革、国土、金融财税等部门应建立联动机制,明确责任、协调分工、相互配合,切实保证规划有效实施。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规划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七条 本规划罗源县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实施。
第三十八条 本规划由罗源县建设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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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9 10:04:29 | 显示全部楼层

附 表(登录回复后可看)
表一:规划期内罗源县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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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9 10:04:48 | 显示全部楼层

(登录回复后可看)

表二 2010-2012年度保障性住房规划一览表(限价商品房不计入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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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9 10:22:5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申请条件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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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2962
发表于: 2010-7-28 15:28:11 | 显示全部楼层

6# 罗源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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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10 23:05:38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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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wjcf
发表于: 2010-8-10 23:34:52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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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wfish
发表于: 2010-8-18 20:59:20 | 显示全部楼层

......................................f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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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loiy
发表于: 2010-8-30 08:48:4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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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总
发表于: 2010-9-2 20:29:02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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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9 21:07:54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好很好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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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
发表于: 2010-11-20 22:41:03 | 显示全部楼层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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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3 22:34:3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用理会这一切,因为我顶上去,你就会明白。

















使我们不快乐的,都是一些混合二次方芝麻小事,我们可以躲闪一头大象,却躲不开混合二次方旗舰店一只苍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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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7 10:17:29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规划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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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an183
发表于: 2011-5-3 10:37:58 | 显示全部楼层

2342342354235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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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0 13:04:25 | 显示全部楼层

关键是公开!!
不公开顶个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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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 20:48:23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好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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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 10:03:08 | 显示全部楼层

罗源县城区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2010-2012) [修改]  还可输入 80 个字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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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kHero
发表于: 2011-9-3 15:07:42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已经开始那么久了,结果还没出
忽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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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5 11:33:55 | 显示全部楼层

罗源保障房在哪里我想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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