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湾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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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8 15:03:1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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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知道他喜欢她,同时她也知道他不敢承认自己喜欢她,因为他害怕这个世界连他一起鄙视。——小尾戒

  1、很美好的破折号
  说出来有些不可思议,我这一世竟会是枚尾戒。全球首席珠宝设计师亨利?特把我设计出来的时候,我看到了在场所有人惊叹和贪婪的目光。我想,我这一世必是顶着无限的荣耀和光环度过的。果然,亨利的妻子给了我一个很美的破折号:只有你命中注定的恋人才能戴上这枚戒指。
  于是,我被小心翼翼的放进透明的玻璃罩里,等待着拍卖会上,一个高富帅的痴情种子把我拍走,去见证他那王子爱上灰姑娘的童话爱情;或者一位两鬓斑白的绅士把我带走,送给他那人老珠黄、满脸皱纹的太太,作为他们执手一生、相濡以沫的纪念品……这一切一切,想想就足够浪漫。可是,在我还没有幻想结束的时候,就被一个“江洋大盗”带出了会场。在他触到警戒线慌不择路的时候,我一个趔趄跌进了路边的下水道里。天哪!!!我可是身价过亿的珠宝,我可是今夏备受瞩目的设计,我可是全球独一无二的尾戒!可是,我却随着臭到让人窒息的泔水流到了废弃的河里,然后一个翻浪被搁浅在了杂草丛生的乱石坡上。

  2、阳光中透着邪气的少女
  我周身的直径很短。所以在斗转星移的日子里,我常常趴在草丛里想:会是一个什么样的男孩子才能戴得上我呢?我想,一定是一位王子,他会在舞会上遇到一个温柔善良的灰姑娘或者是优雅大方的白雪公主,经过真爱的考验后,把我戴在她的手上,一起走向幸福,因为我喜欢安徒生式的爱情故事。可是,我发现我错了。因为捡到我的,是一个短头发的女孩儿。一个既不温柔也不优雅的假小子。
  “款式不错呢!”她把我对着太阳照了照,套在了无名指上“刚刚好!”
  废话,我可是亨利?特那家伙的得意之作呢!我一边为她不错的欣赏水平沾沾自喜,一边打量着这个阳光中透着邪气的丫头。

  3、因为喜欢,所以挑衅
  两年后的一个星期一的早晨,校门口没有想象的络绎不绝。如我所料,又迟到了。
  洛以夏。她用戴着我的手大笔一挥,占据了页面的一大半,同时盖住了原本表格里隽秀的正楷体。我抱歉的冲它笑笑,汗颜这位假小子的粗鲁。
  “喂!你没看到别人都不和我签一张吗?”她拿起签到薄抖了抖,对着转身要走的他挑衅道。
  他转过身笑了笑,接过表格,在角落里重新写了名字。以夏和我一样看的痴迷了,那双手,真的很好看。
  洛以夏一直喜欢李辰毅,从我来之前。因为她总是无中生有的挑衅他。也许很多人要反驳我这是什么谬论?我只能耸耸肩,告诉你这不是什么谬论。因为她总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用戴着我的手在日记本里写下每一封称呼为木子的却从不寄出的信,然后对我说,小戒指你知道吗?我喜欢李辰毅。可是我不优秀不漂亮,又没有很好的学业和修养。那些好学生的一切付出和荣耀对我来说都是望尘莫及的彼岸。
  这个笑起来阳光中带着邪气的假小子,也会有落寞的时候。

  4、洛毅不绝
  今天的洛以夏终于没有逃课。当然,这还要感谢她最好的朋友,那个扎着高高的马尾的唐糖说,喜欢就去争取啊,没谁说优秀的男生一定就喜欢优秀的女生,自己太过优秀的话,也会厌倦那种生活的。
  洛以夏两手托着下巴认真听着,目不转睛的看着前面的前面,那个永远只穿白衬衣,白球鞋的男生。那个笑起来有两个梨涡,爽朗而干净,唯一一个对自己笑的男生。那个从不打架抽烟或者喝酒的男生。那个喜欢读书还写得一手好字的和她不是同一世界的男生。他叫李辰毅。她喜欢他。
  “洛以夏”唐糖说“络绎不绝是什么意思?”
  “不会是洛以夏和李辰毅永远不分开的意思吧?”她邪笑的样子帅透了!
  李辰毅仿佛听到了什么。转过身来皱皱眉头,脸红着转过去。
  洛以夏不是矜持的女孩儿,这点我作证。因为她决定要追李辰毅了。尽管她觉得他和她不是同一世界的人,但她不舍得放弃0.001让自己幸福的机会。我突然觉得,懂得自己争取幸福的女孩儿真的很美丽。

  5、很暧昧很纯洁的关系
  因为洛以夏最近频繁的写着信,所以我和笔小姐混的熟络。那些信有一个共同点,都是给木子的。笔小姐很诧异以夏对李辰毅的称呼为什么不直接一点。我非常乐意的解释道:因为那个名字叫的人太多了。
  你绝对猜不到大大咧咧的女孩儿羞涩起来是什么样子。我们头一次发现以夏会害羞是唐糖把第一封信转交给李辰毅的时候,她在他诧异的目光中羞涩的低下了头。我离她的胸膛最近,可以听到快节奏的跳跃声。那一刻,我发誓,如果我是李辰毅,那么一定会爱上这个女孩儿。
  可惜我不是李辰毅,李辰毅也不是我,所以他说:以夏,现在我们应该以学习为主不适合谈恋爱,不过我们可以做朋友。
  以夏开始左顾右盼,用颤抖走调的声音说没关系,无所谓。可我明明听到她的心说,李辰毅,我很难过。
  李辰毅拒绝了以夏,但是他们却保持了写信的状态。她把信纸叠成桃心、叠成向阳花、叠成幸运草的样子,每天忙得乐此不疲。偶尔收到他的回信,高兴的咧着嘴傻笑很久。现在,他们有一个很暧昧又很纯洁的关系叫做笔友,说白了,就是那种每天可以说想你很多遍,谈心却不谈情的知己。尽管这样,以夏还是很开心,她经常在打开信的时候冲着我说:小戒指,我想他若是了解我,一定会喜欢上我的对吧?
  我看着信,心里有说不出的难过,洛以夏爱上李辰毅,注定会痛苦。

  6、叫做木子的男孩儿喜不喜欢我
  那天是星期五。毒日当头,以夏在教室门外站了一个上午。因为她翻遍书桌也没有找到一份可以交的作业。其实作业她写了,昨天晚自习的时候和李辰毅一起做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今天来了以后就没有了。作为班长的李辰毅查作业,既没有包庇她也没有帮她解释。所以老师念到名字的时候,以夏没有像往常一样和老师顶嘴,也没有满不在乎的揣着裤兜回家,而是在全班的嘲笑下乖乖的走到外面,在太阳底下站了四节课。
  那天晚上以夏看着我静静的掉眼泪。
  小戒指。她说:他为什么不帮我解释呢?就算普通的同学也应该说出真话啊,更何况最近我们那么要好。
  我又想起了李辰毅给以夏回的那些信,心里一阵苦闷。
  以夏擦干眼泪,静静的说:我一直叫他木子,可是他的信开头从来都没有称呼。我一直催眠自己这只是他的习惯而已。我一直能感觉到他喜欢我,可是他不敢承认喜欢我,因为他怕别人连他一起嘲笑,他怕这个世界连他一起鄙视,所以连接近都不敢,只因为我是贩毒犯的女儿,只因为我逃课打架抽烟喝酒。所以,我想要改变自己,变成一个可以和他比肩而立的优秀的人。

  7、小戒指,我不快乐
  有人曾说:每一个病孩子都会喜欢上一个好孩子,并且坚持而执着。洛以夏就是那个病孩子。
  自从那天开始,以夏便蓄起了长长的头发,学着别人优雅的走路,小声的说话,试着改掉说话吐脏字的臭毛病,每天上课在别人嘲笑声中问老师问题。开始苦背水调歌头、将敬酒,试着弄懂x+y、log、根号。她的脸上不再有阳光中带着邪气的笑容,取而代之的是到达不了眼底的微笑。所有人都很讶异于她的转变,却没有人知道她曾偷偷告诉我:小戒指,我不快乐。是的,以夏虽然变得优秀,可是她不快乐,因为她与生俱来的讨厌读书,讨厌束缚。所以,我多么希望她可以变回从前的那个不优秀不出色却快乐的以夏。可是她却苦涩的坚持着。而她的这份坚持,崩溃于临毕业前的一个傍晚。她拿着习题去找李辰毅的时候,看到了他书桌里的那封信。另一个女孩儿寄给他的。原来,和李辰毅通信的不只她一个。
  那天晚上,以夏趴在枕头上静静的流眼泪。反复的说:小戒指,我坚持不下去了,我一点儿也不快乐。我看着泪痕未干的以夏,心里一阵酸楚,其实,你并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喜欢他。

  8、两个字,咫尺天涯
  洛以夏终于决定要逃了。她换了QQ、换了手机号、在中考完以后独自踏上了北上的火车。她不喜欢读书,所以放弃了上大学的机会,当然,她也放弃了李辰毅,那个她喜欢了三年的男生。
  在纸醉金迷,灯红酒绿的北京,以夏很快找到了一份服务员的工作,每天忙碌在点餐、收台之间。偶尔,她会听打电话来的唐糖提起李辰毅,心里一阵酸涩。我以为一直这样下去也没什么不好,可是就是不好。
  夜里以夏还是喜欢写日记。她又梦到了李辰毅,醒来枕头一片湿润。在唐糖的空间里看到毕业照的那晚哭的泣不成声。洛以夏那阳光中带着邪气的笑已经到达不了眼底。我看着日渐消瘦的以夏心里真的很不是滋味。我又想起了当初那个预言:洛以夏爱上李辰毅,注定会痛苦。其实,单相思有哪个是甜的呢?我只能希望时间能治愈以夏自己给自己的伤,等待着她对李辰毅的喜欢变成一种习惯。是的,习惯。喜欢和习惯喜欢相差二字,却足以咫尺天涯。

  9、带着梦想飞吧
  洛以夏很努力的工作着。两个寒暑过去,她已经做到了大堂经理。总公司决定派她去正规院校进行业务学习。她点头,招牌式的微笑着说好。现在的洛以夏,挽着长长的头发,画着淡淡的妆。再看不出当年假小子的模样。我不得不感谢时间的伟大,尽管李辰毅影子有些残余,但以夏已经学会了坚强。离开北京的那个夜晚,她对我说:小戒指,我想给李辰毅留个纪念。
  有一个传说:两个真心相爱的人,男生的尾戒戴在女生的无名指上肯定合适。以夏是知道这个传说的,可是她长大了。她知道,即使李辰毅那双纤细的手能带进我,她也不会再追他一次,因为错过的只能随着流年慢慢消逝。再挖空心思去找,即使回得到过去,也回不到最初的感觉。所以当她说,她决定把我寄给他,没有其他,只是留作纪念的时候,当她把我装进快递信封里的时候,我听到自己对这个美好的女生的祝福:洛以夏,飞吧,带着你的梦想,请一定要快乐。

  10、不知道的事
  当我从信封里滚落到一只好看的手上的时候,我看到了许久不见的熟悉的脸。李辰毅惊讶的看着我,然后拿着信封抖了抖。无疑他是失望的,因为没有给他的信。他看着我始终没说什么,打开抽屉,将我放了进去。然后咯噔一声,上了锁。空空的抽屉里有些黑暗,我的到来无疑让所有的物体都感到高兴,因为我会闪光,而它们很久没看到阳光了。
  你们看它是主人一直画的那只尾戒吗?一个笔记本嚷嚷道。
  我很快引起了大家的注意,七嘴八舌的说了起来。
  我开始慢慢打量所有的东西。有厚厚的一沓信。每一封的开头都是木子。那熟悉的字体让我的心疼到抽搐。当年的洛以夏,当年的李辰毅。
  除了信,还有一沓素描画。画上的女孩儿短发张扬,阳光中带有邪气的笑。无论哪一个姿势,她右手的无名指上都有一个我的画像。每一张旁边都有一段话:
  当我把以夏的作业偷走的时候,全身有了一种负罪感。可是,如果不这样做,她要什么时候才能变得优秀,如果没有很好的学业,她要怎么和我上一所大学呢?……
  洛以夏最近变得很优秀,可是我看着她不达眼底的笑容心里好难过,难道是我错了吗?是我不该有虚荣心吗?……
  今天以夏跟我告白,我很激动,可是我不能答应,即使我喜欢她也不能,因为她逃课打架,因为全班人都很讨厌她,和她在一起真的需要勇气,我必须拒绝……
  今天洛以夏说骆驿不绝的意思是洛以夏和李辰毅永远不分开的时候我心里真的很高兴,可是,她那么男孩子气,我真的很担心和她在一起被人嘲笑……
  我静静的看着,难过着。李辰毅不知道,其实她知道他喜欢她,同时她也知道他不敢承认自己喜欢她,因为他害怕这个世界连他一起鄙视。

  11、十一年
  不知不觉竟然过了十一年。我以为我会躺在这个抽屉里一世。直到今天李辰毅把抽屉打开。他说:洛以夏,你过的还好吗?我要结婚了……
  于是,我和那一沓信还有那一沓素描画被放进了一个盒子里,埋在了一颗樱桃树下。

  12、尾声
  当我再次见到阳光的时候,那个拿着我的颤抖着的手的主人激动的尖叫着。他认出了我就是当年那枚神秘消失的尾戒。于是,我很按照故事剧情发展的路线被放到了拍卖会上。最后,一个西装革履的年轻男子把我带走了。我很诧异他的小指竟然这么适合。
  我突然很想念洛以夏。她总是会对我说:小戒指,我不快乐。
  “小尾戒,我带你去见我的女朋友!”男子吻了我,然后坐上了私家车。
  车子在一所美丽的学校停下。他沿着石子路往前走着,阳光透过路旁梧桐树的叶子斑斑驳驳的落下来,这让我想起了那年高中,坐在小石凳上苦练英语的以夏。如果以夏来到这里一定很高兴的。
  教室里传来清脆的授课声。突然,一个女孩儿的声音响起:老师,我们的双人舞还没起名字呢!
  哦。老师说:你叫什么名字?
  唐小易!
  你的搭档呢?
  洛樊。
  那就叫……“洛易不绝”吧!
  男子停下,用戴着我的手轻轻敲开半掩的门:我找洛以夏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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