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坚 发表于 2024-3-24 16:40:07

关于县城区道路禁止重中型载货汽车和重中型专项作业车通行的通告


关于县城区道路禁止重中型载货汽车和重中型专项作业车通行的通告

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对县城区道路实行交通管制,禁止重中型载货汽车和重中型专项作业车通行。现通告如下:一、禁行区域(一)凤南西路(不含)以北、西环城路(含)以东、一中路(不含)以南围成的区域每日6:00至22:00禁止重中型载货汽车和重中型专项作业车通行(见图1)。新能源货车(重型货车和危险物品运输车除外)和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中型厢式货车(以车辆注册登记信息为准)不受上述规定限制。(二)罗川中路(不含)以东、罗中路(不含)以南、溪滨路(含)以北、东外路(含)以北围成的区域)每日6:00至22:00禁止重中型载货汽车和重中型专项作业车通行(见图2)。新能源货车(重型货车和危险物品运输车除外)和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中型厢式货车(以车辆注册登记信息为准)不受上述规定限制。二、特殊通行政策因生产生活需要,确需进入禁行区域的,事先应通过“交管12123”APP申领核发重中型载货汽车和重中型专项作业车进城电子通行码,并按照通行码准许时间、路段通行,对于违反禁行公告的车辆,公安交警部门电子监控系统将依法抓拍,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相关规定进行依法处罚,望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准章守法,文明驾驶,安全行车。以往有关县城区道路重中型载货汽车和重中型专项作业车交通管制的相关规定与本通告不符的以本通告为准,并由罗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负责解释。特此公告

罗源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1日   


图1


图2


来源:罗源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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