抬完就走 发表于 2021-8-24 17:18:59

罗源人一小伙婚前隐瞒重大疾病,法院这样判.......

本帖最后由 黄花菜 于 2021-8-24 17:25 编辑

爱情是一个亘古不变的话题然而在现实中爱情不仅仅是风花雪月当汹涌澎湃的激情逐渐归于平淡一个个爱情与法律之间的考验常常让人猝不及防

罗源法院为您送上民法典“恋爱必修课”让您安心恋爱不踩雷!


壹恋人间送出的礼物分手后能返还吗?典型案例

陈某与男友尤某恋爱半年有余,因尤某多次提出其特别喜欢手表,经济条件较好的陈某在七夕节期间花费5.8万元,为尤某购买一支手表作为情人节礼物。



之后,因陈某与尤某个性不和,长期因琐事争吵不休,二人最终分手,陈某遂起诉要求尤某返还手表及其他赠送的部分物品。陈某的诉请能否得到支持?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法官说法民法典“恋爱必修课”

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为培养感情而互赠礼物或是支出金钱的消费活动,一般属于赠与性质,赠与已实际履行原则上不允许撤销。实践中,法官会综合考量双方收入情况、相处时间长短、经济往来情况等因素,判断是否系赠与,并作出是否应予返还的认定,但需要指出的是,因赠与在实际履行后原则上不允许撤销,恋爱期间给付财物、赠与礼物后反悔要求返还的,很可能得不到支持,故互赠礼物也应考虑个人经济能力。

贰结婚登记一方隐瞒重大疾病对方是否有法律救济途径?典型案例

黄某通过网络认识了同为罗源人的小伙孙某,双方热恋四个月后,因俩人均达到适婚年龄,在双方父母的催促下,二人便迅速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并举行了婚礼。


婚后两个月,黄某无意中发现孙某有治疗精神分裂症的病历。在黄某的一再追问下,孙某终于承认其患有较为严重的遗传性精神分裂症,因害怕黄某知情后与其分手,因此一直隐瞒。黄某故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撤销双方婚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法官说法民法典“恋爱必修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删除了“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新增“告知重大疾病”的规定,患有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虽然不再作为婚姻无效的情形,但为保护配偶的合法权益,将结婚登记前未如实告知的重大疾病作为撤销婚姻的法定事由之一。婚姻关系有别于普通人之间的关系,夫妻之间应当有充分的知情权,因此患有严重疾病的一方故意隐瞒患病事实,配偶一方可申请撤销婚姻。需要注意的是,主张撤销婚姻的一方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主张权利。

叁全职太太竟遭丈夫提离婚如何维护自身经济利益?典型案例

李某与赵某结婚十三年,育有两个女儿。李某在婚后便辞去工作,当起全职太太,一心一意照顾两个女儿及赵某的父母。赵某则于2017年前往外地做生意,近年来生意收益不错,在罗源购置了两套房产、一间店面及两辆轿车,小家庭经营得有声有色。



但因长期分居两地,夫妻之间联系逐渐减少,自2018年起赵某不再回罗源,双方也彻底不再联系。后赵某以夫妻二人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作为全职主妇的李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承担了更多抚养孩子、照顾老人的义务,其如何维护自己的经济利益?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官说法
民法典“恋爱必修课”
全职照顾老人、孩子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因家务劳动的投入产出无法量化,一旦婚姻破裂,很难找到明确的补偿依据,对于提供家务劳动较多的一方较为不公平。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了家务劳动补偿制度,相比之前的婚姻法,民法典突破了家务劳动补偿“夫妻分别财产制”的限制,进一步维护了全职主妇或在婚姻家庭中家务劳动付出较多一方的权益。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是公民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也是婚姻家庭生活的“百科全书”我们的爱情、婚姻、家庭的合法权益都受到了法律的有力保护虽然爱情的最后总会散去汹涌澎湃的激情回归于柴米油盐的平淡但是只要保持期盼与热爱白头偕老的幸福就不是一件难事

最后罗源法院祝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且以深情共白首
本文由罗源法院办公室出品

大萌小丸子 发表于 2021-8-27 10:31:36

人生短短几十载,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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