摆渡人的心情 发表于 2020-11-16 14:45:47

罗源县闽星佳园业委会伪造他人签名挪用维修基金

1、小区里面维修启用维修基金上业主不知情,签字本人并没有签字同意维修基金就被挪用这是不是知法犯法?

2、看了诉求编号 FZ20071500507 件【罗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回复:该次申请涉及1705户,签字同意1160户,比例为68.03%,超过规定的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的签字同意,并已进行公示,我局按相关法定程序进行了审批。
    2-1、试问该局在何时何地公示?请提供现场照片。
    2-2、如按该局回复件中的内容业委会是不是随便找个代签超过一定比例就可以申请维修基金呢?
    2-3、相关单位是如何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审核,审核标准流程又是什么?请提供书面说明。相关工作人员是否有存在工作上的失误或不作为的情况呢?如果审核认真严格此事也不会发生。
   
3、该事件发生至今,那相关部门也收到了相关投诉件,试问你们如何处理此事呢?相关款项是否退回,小区内的设施是否还原恢复?对于相关违法人员如何处理?以上问题请相关部门给个明确的说法。

罗源湾 发表于 2020-11-16 17:25:22

【罗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由于小区部分业主对本次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请程序存在异议,根据《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局已向闽星佳园业主委员会下发《关于暂时停止闽星佳园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请程序的通知》的函,责令小区业主委员会暂时停止本次申请的小区更新改造工程施工,并暂停后续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请。近期,县领导已接访您小区上访的业主代表,并要求我局、凤山镇和县公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进驻闽星佳园小区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签字真实性进行核查,核查结果初步认定业委会申报材料业主签字存在造假行为。建议业主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喜来宝 发表于 2020-11-17 05:20:18

怎么处理这样事情,找那个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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