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湾之窗

发表于: 2017-12-7 15:28:36 | 显示全部楼层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罗源湾之窗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会员注册

x
                                                                                                   

b7291861a552c5adb108a95daa1f69d9.jpg


前段时间省市医保卡都开始实施新规

刷卡不再限额

但随之而来大家也会担心卡被盗刷

现在省、市医保中心都明确规定:非本人刷卡超千元,

要出示双方身份证件

而且医保药店下月起开始禁售日用百货、食品等非医药相关商品



新规来了

省医保基金管理中心、市医保基金管理中心昨日联合下发通知,

进一步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行为。


今后在药店买不到这些了


下月1日起,省本级和福州市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禁止在经营场所内陈列和销售日用百货、

食品等非医药相关商品,存量部分须于本月31日前全部清理下架。

可使用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结算的范围限于:药品(准字号药品、中药饮片)、

医疗器械(食药监字、药监械字)、消毒用品(卫消字)等费用。

下月1日起,省、市医保中心将组织稽核队伍进行专项检查,

对违反规定仍旧陈列非医药相关商品的定点零售药店,

将给予暂停医保服务协议3个月以上的处理。


刷卡超过千元要这么做

各定点零售药店在为参保职工进行医保刷卡结算时,

对购买金额在1000元(含)以上的非参保人员本人购买者,

应在要求出示参保人员和购买者双方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进行核对的基础上,

进行造册登记,登记的内容应包括双方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购买时间等。

登记的信息须保存3个月以上,以便核查。  



福州晚报记者  李晖 新媒体编辑  管慧

来源:福州晚报新媒体部







点击链接】查看更多本地新鲜资讯   

跳转到指定楼层
罗源湾之窗微信公共平台号:luoyuannews ,请点击手机屏幕右上角的按钮,分享到您的朋友圈或者发送给您的朋友! 获取更多资讯:【朋友们→添加朋友→搜号码→输入“luoyuannews”→关注】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会员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7116 | 回复: 26385

手机版

轻松易点,迅速到家!

官方微信

扫描二维码,即刻与窗哥亲密互动,还有劲爆优惠等你来拿!

订阅QQ邮件

第一手促销资讯,尊享邮件特惠商品,优惠不错过!

客服中心
X

客服咨询

站长 管理员 技术部 市场部 旺旺客服

客服热线

13799315700

微博收听

官方微博 腾讯官博

客服微信

luoyuantv

工作时间

8:30 - 23:00

网站首页|关于我们|联系方式|手机版|小黑屋|Archiver|问题反馈| html {   -webkit-filter: grayscale(90%);   -moz-filter: grayscale(90%);   -ms-filter: grayscale(90%);   -o-filter: grayscale(90%);   filter: grayscale(90%);   filter: gray; }

GMT+8, 2024-4-19 16:36 , Processed in 0.259842 second(s), 2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罗源湾之窗 - 联系电话:13799315700 公网安备 35012302000102号 © 2001-2013 Comsenz Inc. ( 闽ICP备12018450号-1 )

QQ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