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机 发表于 2022-3-27 15:26:14

罗源县关于开展区域性核酸检测的通告 2022年第3号


罗源县关于开展区域性核酸检测的通告2022年第3号

为进一步从严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3月28日我县将开展区域性核酸检测,请居民朋友们根据属地乡镇通知前往采样点,接受核酸采样。现将有关工作通告如下:
一、采样时间3月28日7时—3月28日19时。各区域具体采样时间按属地乡镇通知,核酸采集统一使用“20合1”采集管。

二、检测对象罗源辖区内工作、生活、学习的所有人(包括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
特别提醒以下人员不参加:1. 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的居民;2. 3月27日以来已经做过核酸检测的居民;3. “福建健康码”为红码、黄码的居民;4. 集中隔离点人员和居家健康监测人员。
三、采样地点按照村(社区)、企业工作人员的通知指引,分时段有序到达指定采样点开展采样。中小学在校学生及教职工统一组织在校内采样。(具体采样点稍后发布)
四、注意事项1. 请随身带好身份证。务必提前按属地乡镇要求做好e福州预登记,生成采样二维码,将采样二维码截屏保存,或打印后携带。2. 各采样点进行秩序管控,请居民朋友们积极配合现场工作人员,有序开展采样。3.往返采样点和采样过程中,请居民朋友们按照现场工作人员引导,有序排队,全程佩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保持一米线距离,不聚集、不交谈,无关人员不围观;不要触碰采样人员防护服、检测台和检测台上的物品。采样结束后,请立即戴好口罩尽快离开现场。4.此次检测不收取检测费用。5.请居民朋友们关注官方渠道发布的疫情防控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散播谣言者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6.拒不配合执行、干扰疫情防控工作或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将依法严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7.请大家相互转告,务必按时参与本轮核酸检测采样。对于核酸检测给您工作和生活带来的不便,请给予理解与支持。8.请大家照顾好老人、孩子以及其他需要特殊照顾的人群,安全出行,相互礼让。
由衷感谢广大居民朋友的理解和配合,让我们共同努力,守护平安罗源!特此通告。
罗源县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应急指挥部2022年3月27日
来源:罗源县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应急指挥部编辑:林荣亮
审核:叶琴祥 洪映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罗源县关于开展区域性核酸检测的通告 2022年第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