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可小爱 发表于 2021-10-14 17:24:42

罗源县教育局关于考核认定第三届中小学县级骨干教师的通知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闽政文344号)和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福州市闽都教育人才培养工程五年规划》榕教人〔2021〕14号通知的要求,为全面实施高素质教育人才促进工程,建立起名优骨干教师成长的激励机制,促进广大中青年教师教育能力的提升,并做为评选县级以上名师的前提条件。经研究,决定在我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中考核认定第三届县级骨干教师,任期五年。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认定的对象
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参加县级以上骨干教师培训并取得证书;
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教科研部门组织的公开教学竞赛中获得县级三等奖以上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参加市级以上学科骨干教师培训、名优教师高级研修班、影子工程并取得合格证书的教师;
指导学生参加市级以上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竞赛活动并获奖的教师;
经领衔名师推荐的工作室研修人员(教龄需满3年及以上),每个领衔名师推荐人数不超过5人。
二、认定条件

师德表现方面
遵守教育部《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不存在《福州市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中的行为。近5年(2016-2017学年至2020-2021学年),年度绩效考核均为“称职”。学生满意率达80%以上(幼儿园教师、教研人员不作要求)。

学历职称方面中学教师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二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小学、幼儿园教师应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具备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业学校专业技能课程教师必须持有与所任教专业(学科)相关工种的高级工及以上水平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教师系列之外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教学工作方面具有较高的教育理论素养、先进的教学理念和突出的教学专业能力、良好的教学效果。能坚持在教学第一线工作,完成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单位)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近5年(2016-2017学年至2010-2021学年),教师、教研人员在教育教学工作的业绩应得到所在学校的认可。

教科研工作方面、示范辐射作用方面
具有较强的创新开拓意识和教科研能力,结合教学实际进行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的研究,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较好的成绩。(一)教学论文。近5年(2016-2017学年至2020-2021学年),两城区教师至少撰写2篇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并收入县级教育教学论文汇编;乡镇教师、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至少撰写1篇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并收入县级以上教育教学论文汇编。(二)公开课、示范课、学科讲座。近5年(2016-2017学年至2020-2021学年),两城区教师至少开设1次县级公开课、示范课、学科讲座;乡镇教师、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至少开设2次中心校以上教学公开课、示范课或学科讲座。在教育行政部门、教科研机构组织的公开教学竞赛中获得县级三等奖及以上的视同完成基本要求。(三)培青情况。积极承担指导青年教师的任务,培养过至少1名青年教师。
继续教育方面近5年(2015-2016学年至2019-2020学年),继续教育审验合格。按照省人社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闽人社文〔2015〕338号)文件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90学时,2016年以前仍按每年累计不少于72学时,并通过年度审核验证。

三、认定办法

县进修校学科教研员可直接认定为县级骨干教师;第一届县级骨干教师已期满,需重新参加考核认定否则将自动取消其称号;已认定市级以上骨干教师无需再认定为县级骨干教师。
由本人申请,填写《罗源县中小学骨干教师认定考核表》并提交有关材料(送审的论文、表彰、业绩成果等取得时间截止至2021年8月31日)。
学校(中学、中心小学、县直属幼儿园)对申请人填表内容及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写出考核鉴定意见,并将申请人申报材料在校内公示5天无异议后,报送县教育局人事科。
县教育局组织学科专家对申报对象进行考核,择优认定。
申报材料报送时间:截至2021年10月30日止。罗源县教育局2021年10月12日

附件(👇点击下载)
罗源县中小学骨干教师认定考核表.doc
申请人应提供的证明材料清单.doc
罗源县中小学骨干教师申报材料目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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