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湾之窗 发表于 2013-10-14 22:12:24

关于简化住房公积金部分业务的通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认真做好新一轮简政放权有关工作,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新一轮简政放权工作的通知》(榕政办发〔2013〕26号)文件要求,结合“马上就办、办就办好”活动精神,对业务审批流程进行梳理、简化,经研究决定,现将住房公积金业务事项简化部分通知如下:一、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取消原需职工提供所在单位确认盖章环节;二、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委托还贷,取消原需职工及其配偶提供的所在单位确认盖章环节;三、职工存在多个(3个以上,含3个)账户,可通过账户合并申请,经中心业务窗口审核,直接由现缴存银行办理账户合并手续,取消原需职工多个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确认盖章环节。    特此通知    附:福州市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合并申请表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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